质感,我喜欢这个词。我想让生活充满质感,无论是友情、亲情亦或爱情。
——题记
说好的计划就在假期各种意外中冲得七零八散,慵懒的闲适中,生活又变得有规律,只不过偏离了最初设想的方向,但却乐在其中。这就是所谓的幸福吧。
(一)一吻天荒
如果每个夜晚总有一个情人来陪伴我的话,那就是音乐吧。
不需要刻意想起最初相遇的地方,不需要刻意讨好这种默然的惊喜,他,就这么陪伴着我,不离不弃,生死相依。还记得三年前一位好友邀请我进就要K歌,我就喜欢上了那个小天地。我用我的并不太好的麦忘情地唱着,尽兴地唱着,欣喜地唱着。码字的我仍能感觉到当时的热情与迷恋。迷恋上一个有质感的物,竟然是那么轻而易举。
后来,因为内心的不甘,我忍痛割爱,疯狂地投入到高考的备战中。音乐,被我打入了冷宫。那一年,我的世界只有学习和那个称之为梦想的东西。再后来,那个平台改成了恋上K歌,我也正常发挥进入了大学。但我知道,有些东西,有些炽爱,幻化到骨子里,挥之不去,弥之不散。
进入了大学,最放松的时候就是每个跑步的夜晚。各色的音乐轮番登场。古风爵士摇滚流行情歌小清新,敲击着我的耳膜,落到我的心上。我常常思索,我是谁,我的归途是哪。在假期看完了功夫熊猫1-3,感触最大的就是阿宝常说的一句,Whoami?每次受到外界刺激内心唤醒的时候,他才做回了他自己,真正的神龙大侠。而现实中人们最不能了解的就是自己。我对音乐的热爱,也是不能够被自己足够了解的。
原来的麦不好,我就重新买了一个耳机。不能播放自由歌曲,我就在今年买了声卡。我的母亲很支持我,让我很感动。在这个世上,难得的是互相理解,爱和包容。亲情给我的质感,就是我知道我的根在那里,那里有温暖、阳光和雨露,风雨变迁,稳固如常。我给一位初中生当家教,他的母亲因为孩子在家里的学习和我交谈。我能感觉到她对孩子深沉的爱,她愿意为了孩子改变自己今后说话的方式。母爱伟大,大抵就是如此吧。
唱歌,是一件小幸运。有时候,我能感觉到自己的生活圈很小,却干净。在那个游戏里,结识了很多朋友,也学会了很多歌。今后,愿在陌生的地方,陌生的风景里,哼熟悉的歌,唱动听的旋律。
《中国新歌声》一集也没有错过。记忆最深的一次是为了看汪峰老师学员十进五的重播,我搜了网上好久,但是视频还没有更新。在一个深夜里我突然发现那个视频能看了,全然忘了时间,沉浸其中,看完还觉得意犹未尽,被自己感动得落下了眼泪。
唱歌,听歌。唱得虽然不好,听得不是内行,但是情怀在,心在,音乐,就会永远有质感。
(二)一念执着
林阳老师说过:暑期去见见老朋友,看看英文电影,做做未来规划。他说的话总有一种全然的归一感,合情合理,自己又想不到。在学校的时候我脑海里闪现的就是初中时期的慧慧,高中时期的小雅。真得,一段时期一个故人。就算多年未谋面,我依然相信,故人,有质感,且从未离开。
依稀记得8月5日。约定是上午9点,我8点多在路口等车。2路车迟迟不来,等不尽的等。一辆电动三轮车恰巧过来,搭乘着我在内的两个人前往市区。在路上我就想,到了市区差不多在9点之前一点。何其幸运,一直不信上天的安排,就是摆脱不了命运的局。
在新世纪门口等老朋友,心出其地平静。有人在背后拍了我一下,我就知道是她。一个拥抱,时间定格。她还像以前一样,阳光,简单,纯净,成熟。我能感觉到那份交流,那份情感没有疏远。逛逛街,说说话,谈谈我们各自不曾经历的人生,谈谈未来的走向。好想好想,考研,能到同一个地方,同一个新梦想汇聚的地方。
下午我们来了新华图书馆。她说最后一站一定要走走图书馆。她还是老样子,那种内涵的质感我能生动地感受到。在图书馆看会了书,外面就下起了大雨。我没感觉到天公不作美,可以和老朋友再多呆一会,同处一个屋檐下,是多么的难得。时间,竟然拉伸了,无限绵长。
我相信,君子之交淡如水。对待网友,对待身边的朋友,亦是。每晚都有一两个人给我说晚安,每早都有一两个人给我说早安,早上起得没有他们早,回复往往不及时,可是感动满满、盈盈。岁月会走,朋友会走,给你说晚安的人也会变。但每一个阶段遇到的人,付出的感情却不会变,沉积在记忆深处。友情是有情的。
我一直以为我是一个理性的人,渐渐发现,我是一个心性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调整的人。对待有关情感的方面,我不会强求,也勇于放手。为之哭过痛过一次,我不会再为之流泪。
一位两年多不联系的微尘突然发消息说,晴。晴儿,愿景,天晴。不联系不代表忘记,再联系不用四处寻话题。你在我这里的分组没变,一切如故。也许,某年某时某景,我和一个人四目相对,不言不语,却道出了所有的秘密。
(三)一顾倾城
生活向往简单,向往质朴。
因为一些这样那样的原因,我没有去我向往的南方看看,但是我不后悔。有些梦,就是梦,永远在不经意的时候微微发疼;有些梦,不是梦,需要你付出自己的努力去赢得它。我从来不相信不劳而获的成功,也从来不相信经久不衰的誓言。书本和电影,是极好的旅行者。他们可以带你到一个国度,一个异次元世界,一个愁结万分的情感宣泄场,一个温暖舒适的小港湾。它们可以变化他们的身份,不为取悦你,只为让你成长。
看完了《大地之灯》,为七堇年的人物穿线结构而震撼。她让我畅游了西藏,即使带着心灵的痛。岁月的安宁静好,叫人无限清晰地看到生之优美。总是要涉过泥泞浑浊的路,才能尝得到藏在命运最深处的甜蜜。反而言之,人也正是因为期待着这样的时刻,才恋恋不舍的生。就像艾默生说过,“世界之所以如此强大,就是因为每个人要住在自己的家里。”
七堇年为小说标题的解读是心如大地。一盏盏稀疏的明灯高高伫立在旷野。路人看得到被照亮的一朵朵光点,而光与光之间的黑暗,路上永不得知。在有些心疼的故事情节背后,总有温情与善意存在。这种美好同样折射到现实,充满质感。
住在这个能看得见风景的房间,夕阳渐渐淹没了窗台,就像往事也被时间盖过。外面的世界,好美。时间和夕阳一样美,美到窒息。每当绿野清风映入我的眼帘,我总觉得自己能飞起来,扑扑楞楞,翱翔天空,回到想见的人的身边。
没有见过大峡飞瀑,没有见过草原群岛,都没有关系。你所亲身经历的地方,就是无限的宝藏。那些平常的景色,那些你从未留意的窗外,旖旎成画。
血液里还留着闯荡的激情,一颗平常心同样需要拥有。我爱村镇的老街,我爱那些沾染着时间气息的旧物。从这头走到那头,从那头走到这头,回到原点。越来越发现,原点不是一种白纸,那是一种走过沧桑坎坷后的智慧。《十年》、《亲爱的自己》、《好久不见》,连起来就是十年后亲爱的自己好久不见。
旧墙旧瓦旧时光,新草新路新枝丫。我目光染蓝,天空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