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推荐我看《余罪》,在余罪身上我看到了他的影子。过去的时光不会再回来了,我只是觉得,它应该有个结束。
2013年,某天凌晨,我在日记本上这样写到:我是有多想他,才会在梦里梦到那么真切。也许,可望而不可即的事不仅有天上的云,深海里的星空,还有梦中笑着的他。佛诺伊德认为:梦是人的潜意识。可我们已经四年没有见过面了,远方也没传来他的消息。那只能说,我在想他,而我却不知道。
11岁那年认识他,一眼误青春,我用8年的时间喜欢了一个人。都说每7年人的细胞会完成一次更新,即使我已不再是之前的我,可喜欢他这件事一直没变。I’m not a magician , you he is . He comes into my pitch black world , and easily become the brightest star.
《人在风里》有这样一句话:淡忘比失恋好得多,淡忘进行得轻柔,舒缓,不知不觉。可他却突然闯入我的梦境,乱了我的心神。那段时间,每次坐车从他家门口过,都抑制不住自己的情绪红了眼眶。我是一个极度慢热的人,可能要一起经历过很多很多的事情后,才能从心底真正认同一个人,无保留的信任依赖一个人。唯独喜欢他这件事,决定的很快,坚持的很久。
暗恋开始的年纪,纯粹的就像一阵风。偷偷擦净的桌子,写在书本扉页的数字,偶尔被关注的欣喜。时光过去,可能记不起那年的数学题有多磨人,却会记得那天的风有多暖。同桌的日子,总是替他写作业,帮他打掩护,听他说各种年少时才会吹的牛。我对每一个数学好的人都怀着崇拜 ,而他恰恰是那种不费吹灰之力就可以学的很好的人。晚上带着兄弟翻院墙出去上网打游戏,白天拉着我琢磨哪个女孩家境好长大娶回家。那是我见过的最真实可爱的他,不设防,没伪装,豪气干云,任性纵情,那样的他,真的很难见到。
小时候的我,乖巧文静,回答个问题都会脸红半节课,心里却总有调皮捣蛋的想法,所以那些叛逆不羁的生活正是我内心渴望却没勇气碰触的。
看着之前写的字,依然还是对他的模仿,这才是最悄无声息的痕迹。其实很多事情冥冥之中都有注定。就像,宅家不肯动的我,突然就特别想吃西瓜,急切的换好裙子,下楼就重逢了他。七年了,模样都有了变化,可那辆车从我身边过时,我还是不由自主的多看了几眼。再次下楼,车在我面前停下,果然是他。我外表有多平静,内心就有多汹涌。几乎是飞奔上楼的,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以为自己不会有心跳加速,脸红激动的时候了。可是,只是我以为。喜悦无人分享,就在屋子里哼歌转圈。
我不在的那段日子,他的眉目更加刚毅,像是比别人多活了好些年。但他一露面,我就傻了,就好像只是下楼买了瓶水。因为他的电话,我放着已经下锅的饺子不管,飞快的出门,帮他解围。回家后端着面汤喝的很开心,想着他今天穿的T恤和我的衣服是一个色系。我该怎么才能和他配合,要多么虚伪才扮演得了磊落。
去成都玩,我在散花书屋写明信片,专程挑了一张给你。写着很简单的祝福语,但在落款时间上,我有自己的小心思,写着17:21 我很懦弱,这种方式已是我很大胆的行为。他们说,如果深爱,怎么舍得只做朋友。可我的勇气只到这。
后来,他打电话请我吃饭,说交了新的女朋友,让我把把关。我去了,只想看看那个女孩。上菜的间隙,我很认真的打量了那个女孩。默默在心里做了比较,很普通。我抬头望向平静的河面,刹那间心境就开阔了:爱情,有的时候真的和你对他好不好,优不优秀,长得漂不漂亮没有关系。重点是他喜欢谁。饭吃到一半,一只蜘蛛悬了下来,在我眼前晃啊晃。我默默地往后挪了挪椅子,静静地看着。他伸手抓下那只蜘蛛。我看着眼前还剩一半的饭,还有那只已经死了的蜘蛛,再也没了胃口,对他的喜欢在那一刻就放下了。“今晚的月色肯定很美。” 我自顾自说,并不期待他的回复,就像喜欢他的这些年。
从暗恋结束到现在,已经过去一年了。我没有把他和他女朋友拉黑,有时还会给点赞,评论。闺蜜揶揄我:你要是朝三暮四,也不会至于为了暗恋错过早恋。没关系啊,他只是不喜欢我而已。当年像白开水一样纯的情分,就不需要添油加醋,加盐加糖,变成无法消化的重口味了。更何况,我现在跑步,写字,做想做的事,看想看的景。没有了关于他的执念,我还是很快乐。这一年梳理了自已,内心平和,整日囿于昼夜,风景与爱,活的像个傻子。
远去的光阴里,每段故事都会苍老。有些人不属于自己,但遇见了也不错。幸好,遇见时我尚年少,现在时间尚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