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北美,无论是浏览报纸的广告,还是通过猎头找工作,雇主对雇员的头一条要求总是"Strong Communication Skills"。由于英语是我的第二语言,出国后经历了很长一段时间的语言关,对于这一条很自然地理解为这是雇主对应聘者英语听、说、读、写能力的要求。试想,哪个雇主会用一个连"男女"都不分的员工(中国人讲英文最常见的口误是将"he"说成"she")?
通过十几年职场上的摸爬滚打,我渐渐地明白这Communica?鄄tion skills,望文生义,其实就是指娴熟的沟通技巧:能与上下级及时、准确、无误地进行沟通,进而建立融洽的人际关系,利人又利己。这种技能在华尔街职场尤其重要,可又常常是华尔街中国人的软肋。事实上哪怕说的是同一种语言,也未必能沟通顺畅。
能进华尔街的中国人几乎个个高学历、高智商,一向自视甚高。遇到难题想尽办法自己解决,最怕被别人说自己不行。如果进度已经滞后,便更想靠自己的努力暗暗地迎头赶上。我碰到过一个同事大王,他的能力超强,打小儿在各方的赞扬声中长大,进了华尔街当然更想露一手。
那次他们小组里接了个小项目,由四个人完成,其中专门写文件的同事收集来客户的要求,一个同事负责设计模型,而大王的工作是根据模型负责开发,再由另一个同事进行测试。大王看了客户的要求之后,每天早到晚归,独自一人卖力地闷头干,他的上司以为他刚进公司,各方面需要适应,给了他宽裕的时间,并时常问他的进度。这位老兄想一鸣惊人,总是回答快了快了。离项目的Due day没几天了,他的上司又去问他进度,想不到他报告上司说,"I am finished。"
他的上司一听急了,什么,闹了大半天他完蛋了(I am finished是"完蛋"的意思),任务还没完成!便火爆地带着"F"字训斥他,闹得大王丈二金刚摸不着头脑,更急得连连解释:I am finished,I am finished。
最后,上司才明白他的意思是:I am Done。非但完成了他自己的那部分,而且连带着测试的工作也都完成了,还纠正了模型中的几个错误。如果在中国,大王很可能又会被大大地赞扬一番,但是在华尔街这高度分工之地,他却犯了职场大忌。幸好他的上司念在他刚进公司,教训了他几句也就不追究了,否则,他真要"fin?鄄ished"。
在华尔街,小到一个组,中到一个部门,大到一个公司,每一个人都只是其中的一颗螺丝钉,沟通能力是最重要的能力,而Com?鄄munication是建立在"合作"和"了解"的基础之上的,了解同事和上下级的职责,把自己放在他们的位置了解他们的需要,才不至于像大王那样影响整个团队的战斗力,还差点"砸"了自己和别人的饭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