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爱我,我只是路过

达人

时间:2019年11月30日 .共发0篇. 0关注

  “一杯香芋奶茶。”

  

  “一杯香芋奶茶!”

  

  我摘下鸭舌帽说完这句话,发现站在我旁边的女孩也点了香芋味的奶茶,而且这么巧与我异口同声。因此,我打量了她两秒钟。齐耳短发,黑色短袖,黑色七分裤,黑色凉鞋。夏天,黑色容易吸热,而这个女孩却一身黑,炎热之中散发出酷酷的气息。她那自然而甜美的笑容,却十分让人着迷。

  

  奶茶坊里的电视正在播放《蜡笔小新》,看到有笑点之处,她会毫不掩饰地笑出来。我假装观察奶茶坊里的墙壁,扭过头看墙壁的时候,偷看她的笑容。

  

  “噢,老板,再来一杯草莓奶茶,不要冰的。”她忽然抬头望着墙上的菜单,又点了一杯奶茶。

  

  我在心中傻笑,劝自己不要多想,她应该是有男朋友的,何况,这只是个陌生的城市,而我,是个旅人罢了。

  

  “手抓饼给我来一个吧!”

  

  “好的,加什么?”

  

  “牛肉不要,别的都加。”

  

  我点了一份手抓饼,因为中午天气太热,我没胃口,只吃了一碗饭。刚才从车站出来走了一段路,先是觉得渴,现在饥饿的感觉也来了。

  

  在我等待手抓饼的过程中,她已经提着两个袋子漫步离去,我忍不住走到奶茶坊的门口,望着她行去的背影。这种感觉很熟悉,又很陌生。熟悉,是因为我有太多次像这样去望一个姑娘的背影,每次都以为那就是自己想要遇见的姑娘。而陌生,则是因为那些姑娘留给我的背影,渐渐地就会消散,最后连背影也不剩下。没有相识,也没有分别。

  

  “手抓饼好了,一共十三元。”

  

  “谢谢。”

  

  我也提着两个塑料袋走出了奶茶坊,她早已消失不见,我向着她离开的方向行走,因为这边有很多宾馆。在一个陌生城市找地方落脚,我也不太讲究,看着小街两旁的招牌,忽然看见一个新丰宾馆,就走了进去。在我的城市,有新丰眼镜,只是觉得名字眼熟而已。

  

  交了房费,拿着房卡到了三楼,进到房间我就躺下了。犯困,先前在车上本想睡一觉,奈何坐我后面的两位大妈一直讨论怎么买卖黄金。扛着睡意钻进浴室先冲了个澡,洗去一身汗臭,这才躺在床上,把手机闹铃调到了晚上八点,准备入梦。

  

  约莫半小时之后,听到一阵狗叫!我猛地爬起来,打算穿上裤子去敲隔壁房门。但是拿起手机一看,这才下午五点半,这个时间比较自由,我好像不能训斥隔壁的客人。于是我继续躺下来,拿起手机看小说,我失眠的时候只要看一部很糟糕的小说,就会很容易入睡。

  

  果然,我再也没有听见狗叫,再次醒来时,已是手机闹铃大作!

  

  晚上八点,我把小挎包挂在肩上,换上旅行包里的布拖鞋,慢悠悠地走出宾馆,坐公交车来到了这个城市的繁华地段。点了一份瘦肉丸,几串烤肉,我坐在小方桌前等待。等待的时光,我的思绪跟着那些油烟飘扬,在黄黄绿绿的灯盏之间,想起不同时期的如此时这般孤独的等待。

  

  “呜~~~呜~~~”小方桌底下不知什么时候钻出一只泰迪,脖子上系着一根粉色的细绳,看样子是饿了。我以为是坐我旁边的肥胖男人的宠物,就没有理会。

  

  “吵什么!一边去!”肥胖男人伸腿把泰迪赶到一边。

  

  我四下望了望,似乎没有人关注它,我特意喊了一声:“来,宝贝,一会儿叔叔带你去超市买狗粮。”

  

  依然没有人往我这边看,倒是肥胖男人埋怨了一句:“狗要拴好,我这吃东西呢,多不卫生。”

  

  说话间,我的肉丸和烤肉上来了,我撕了一丁点烤肉丢给泰迪。我只养过猫,并不了解狗,但我觉得可能喂它狗粮比较好,所以只给它吃一丁点烤肉,让它垫垫肚子。

  

  结了账,我端着肉丸,蹲下来摸了摸泰迪的脑袋说:“跟叔叔走,叔叔带你去吃狗粮,然后带你去找警察叔叔。”

  

  它可能听懂了“狗粮”这个词,也可能是因为我喂了它一点烤肉,真的就跟着我走了。我带它去了附近的超市,买到了狗粮,在路边喂它饱餐了一顿。

  

  找行人问了个路,来到了距离最近的派出所,五分钟后,我把泰迪带到了民警面前。我说它和主人走散了,现在就交给组织了。然后我走了没一分钟,泰迪就出现在我面前了,抬起头望着我,如同它跟着我就是正确的。其实我已经把狗粮一起交给民警了,显然它不是为了食物。

  

  既然愿意跟我,那就跟我吧!我带着它,在街上溜达了一圈,就坐公交车回宾馆了。到达宾馆的时候,已是晚上十点。刚进宾馆,它就像进自己家似的,自来熟的往楼梯上飞奔。我还真觉得神了,它智商竟然如此之高?一直奔到三楼,这让我很是吃惊!

  

  “这边,是301。”我看它在隔壁的302门口站起来用前爪刨门,就一边开门一边跟它说话,但是我一想,它应该听不懂。我打开了自己的房门,准备过去抱它,它忽然叫了两声,然后302里面一阵跑动,门打开了!

  

  “甜甜!我的天呐!你去哪里了?”说这话的显然是它的主人,我在这一瞬间脑子各种凌乱,首先,这只泰迪有多么聪明?它在马路上跟着我不是巧合?而是它感觉我身上的味道和它主人的味道相似?然后,它的主人竟然是下午我在奶茶坊遇见的那个女孩,她竟然跟我住在同一家宾馆?而且只隔了一堵墙?

  

  “嗨,美女!”我脑袋里想着应该怎么跟她搭讪,嘴上却不由自主地说出了最普通的话语,“那个……我在街上遇见它,然后我就住在301,没想到这么巧,它的主人是你……”

  

  “谢谢你,谢谢你把甜甜带回来。”女孩微笑着抱起甜甜,发自内心地跟我道谢。

  

  “别客气,举手之劳而已。噢,我是来旅游的,你知道这边哪里好玩吗?”其实我只是想试探一下,她是不是本地人,但是我心中没有试探之后的答案,她是本地人如何?她如果也是个旅人又如何?

  

  “我对这边也不太熟,我也是来这边玩的,再次感谢你,甜甜你看你弄得这么脏,我要帮你洗澡喽!那晚安喽!”女孩再次对我微笑,然后关上了房门。

  

  我心里忽然空落落的,好像是因为她,好像又不是。下午在奶茶坊,我只是觉得她很吸引我,但并不是所谓的一见钟情。我们点了同一种口味的奶茶,又住同一家宾馆相邻的房间,然后我在路上巧遇她的泰迪并带了回来,这让我感觉,这些巧合加在一起,似乎就是缘分。

  

  我回到房间,趴在窗口,窗外是闷热的夏夜,窗内是空调的凉气,我在闷热和凉爽之间思索,思索我为何不愿躺下睡觉。

  

  约莫四十分钟后,她的房门打开了,我听到男人的声音。女孩年纪与我相仿,而那男人的声音,我听着比我长几岁。先是一阵心平气和地谈话,因为我听不清他们在说什么。七八分钟后,二人开始争吵,女孩的哭声响起,而那男人则是大声训斥了几句,然后是摔门离去。

  

  我纠结了十分钟,打开房门,去敲了她的门。

  

  “我是301的,你还好吗?”

  

  没一会儿,她打开了门,低着头,看我进来后,她就坐在床上,继续哭泣。我扫视了一下房间,发现甜甜被刚才那个男人带走了。不用多问,作为一个想象力丰富的写手,我想我能猜个七七八八。想必她从自己的城市来到这里,跟男朋友见面,而她的男朋友却要跟她分手。他们一起养的甜甜因为眷恋她,所以跑出来找她,她打电话通知他来带走甜甜,其实也想顺便挽留他,而他没有给她希望,并冷酷的带走了甜甜,什么也没给她留下。

  

  虽然脑袋里各种好奇,但是我什么也没问,去电视机旁拿了纸巾,一小张一小张的撕下来递给她。她擦着眼泪,擦着擦着,就扑到了我身上,我下意识地在心中惊呼:完蛋!眼泪鼻涕要流到我肩膀上了!

  

  我倒是没想太多,可是心跳却扑通扑通地加速,我用手慢慢地拍着她的后背,轻轻地说:“我们总是以为,自己爱着的那个人,是世上最好的人,于是我们倾尽心力去爱那个人,想把一切都给那个人。可是生活却比小说还没有章法,分手的理由总是那么荒唐,因为那个理由竟然可以结束彼此的情深意切,那个理由竟然比爱情更重要。”

  

  “我答应他我会来这边的,他不等我,他的新女朋友是公务员,他说他爸爸妈妈很满意……”她说着说着,又大哭起来。

  

  “至少他是诚实的,假如有一天你偷偷来看他,给他一个惊喜,却发现他已经有了别人,你会更难受。”我说完,轻轻地推开她,拿来纸巾递给她,也撕下一张纸巾擦肩膀。我想用我擦纸巾的动作暗示她,真的别哭了,再哭我整件短袖都要湿了。

  

  “谢谢你。”她一边擦眼泪,一边起身,准备去浴室洗脸。

  

  “好好休息吧!明天的太阳升起,一切重新开始。混蛋自会离开,白马王子总会在对的地点等你。”我说着,就伸手开门。

  

  她却从浴室里出来,从后面伸出双臂,揽住了我的腰,我感觉到她的侧脸贴在我的后背,心跳又一阵加速!

  

  “你该休息了,洗个脸,做个好梦。”我轻轻地掰开她的双手。

  

  “下午买奶茶的时候,我知道你在看我,如果不是因为昨天刚分手,我当时就被你吸引住了,我喜欢你带着鸭舌帽穿着白T恤的样子!”她的声音有些颤抖,我听得出来,那不是一见钟情的激动,而是因为心痛造成的触动,“不要走,好吗?”

  

  我的朋友里,有恋爱高手,电视剧和小说我也看了不少,这种时候,从“把妹学”的角度来说,那是天上掉馅饼!投怀送抱!只要我再安慰她几句,慢慢地跟她接吻,接下来什么都可以发生。不想负责任的话,明天说拜拜走人,想负责任的话,真心待她,完全可以带回家。

  

  可是我的内心在这个时候义正言辞地告诉我,这不是浪漫,也不是艳遇。她刚失恋,她的心很痛,她现在想留下我,只是因为她需要宣泄。我失恋过,我明白她的心痛,但我认为,去找陌生人来一段激情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这不是爱情。

  

  如果我接受她的投怀送抱,我将不是她第一眼见到的我,她也将于我第一眼见到的她不一样。一夜的快感,能够在记忆里存在多久?而一个美丽的身影,只可远观不可亵渎的身影,我相信,她在我的记忆里会是永恒。

  

  “永远不要在最难过的时候,做任何选择,情绪会遮蔽你的双眼,幸福会打折扣。”我转过身,在她的额头上亲了一下,伸出双手,用拇指轻轻抹去她脸颊上的泪水,“别爱我,我只是路过。”

  

  我回到了自己的房间,第二天八点起床,有些担心,去敲她的门,没有回应。在总台问了一下老板,老板说她七点半已经退房走了,说是回家了。

  

  我微笑着走出宾馆,坐公交车去风景区。我并不后悔,我在旅途中路过了一个女孩,我是她生命中的过客,爱情并不是我们的关键词。我相信,我们都没有看错彼此,我们是最好的陌生人,纵然我们再也没有相遇。


相关标签: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