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二十一岁那年的春天,我度过了近三个月的抑郁。
我不知道自己有没有严重到抑郁症的程度,但是每天就是沉浸在专心致志的悲伤里,动不动就哭了出来。
如今想来,当时的生活没有任何惊天动地的变化,全是心底里的迷茫,全是精神上的自苦。
一个刚过二十岁的年轻女孩,最想得到的,不过是这个世界的认可和赞同。可我,既达不到导师对我的要求,也不知道漫长的读研生活究竟有何意义。
所有人都跟我说:“你上学早,年龄小,应该继续读博士的。”却没有人问我:“你真正喜欢的到底是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喜欢什么,只知道自己厌倦了所有经济学论文中难懂的数学推理。
一直以来那么喜欢学校的我,竟然想尽了一切办法逃课。
逃课也没什么地方可去,还是背着书包在校园里闲逛,满脑子想的都是——未来该做什么呢?是考博读博还是继续工作?该不该放弃对我来说如此艰难的经济学?我要不要去重读一个中文的学位?我究竟该找什么样的工作才能过的满足又快乐?
这些问题哪里能找到答案。
导师仍然在课堂上讲着我完全听不懂别人却频频点头的理论,其他同学仍然过着好像和我截然不同的目标明确、毫无忧虑的快乐人生。
只有我,像一只被沼泽吞没双脚的人,眼睁睁看着日光大好,却控制不住得下坠。
最沉郁的那几天,我在苏州旅行。那么暖又热烈的春光,那么长又曼妙的清溪,都没能治好我心底的隐疾。
住在山塘街的那一夜,白墙黛瓦的老房子都睡了,星光隐退,月色如醉,多适合与老友倾杯,或者独自安然沉睡。
可我看着远处河岸边摇摇曳曳的灯笼一盏盏熄灭,只觉得我心里的光好像永远都不会再燃起了。
四年之后,我二十五岁了。相比于四年前,我的人生,其实丧失了很大一部分可能性。让当时的我每天忧心忡忡的各种选择,早已被定格,甚至再也无法更改了。
可我终于学会了好好拥抱自己,享受年轻又热烈的生命。
不再忧心尚未发生的未来,不再遗恨已经定格的过去,而是去寻找当下这一秒的美好。
我是慢慢地度过了那三个月的抑郁。在图书馆找各种心理学的书看,用尽了一切方法自我调节。
最重要的是,我开始好好写东西了——我终于发现了自己真正喜欢的事情,了然了自己在阅读和写作中获得的无限快乐。我不再忧虑未来该获得什么专业、什么等级的学位,也不再忧心以后的工作。
那之后,我才真正成为了一个写作者。一路写到现在,竟然冥冥之中,走入了自己最喜欢的生活。
回想当年,那个时刻谨记着“别人的意见”,想要达到所有人标准和要求的自己,竟然从未有一秒愿意看看真实的自己。
所以每当有人问我,自己以后该怎么办。我总是跟他说:“不要去听别人的声音,要去听你内心的声音。如果暂时还听不到,也别害怕慌张。你要继续往前走,多尝试,甚至多摔跤再爬起。你要付出一切真挚去感受一个真实的自己。”
找到真实的自己,找到真正的热爱,比任何“别人的意见”都重要,比任何“别人想要看到的你”都重要。
2
去年的大部分时间里,我也是处于焦虑的状态。一方面,我日日抱怨着自己无字可写,另一方面,我像所有的宅女一样,几乎不接触外界任何新鲜的东西,还恼怒生活真是又无聊又没劲啊。
过年无事,我在家里翻看去年的日记,发现那么多周末,纸页上都是空白,我一点儿都想不起来自己究竟干了些什么——也许昏睡一天,也许刷完了所有综艺节目,却什么都没有留下。
那些空白扎在我心里,不是遗憾,而是可惜——可惜大好时光都被辜负。
所以年后,我才决定再也不要当一个死守在家里的宅女,要尽可能得出走、旅行、认识新的人、体验新的事情。
所以上周末我急急忙忙得飞去了南京。和朋友走在初春的秦淮河畔,河水青绿喜悦,周围路过的姑娘有着惹人注目的花瓣一样清丽饱满的脸颊。
就在坐地铁去机场之前,我还路过了一个当年国民政府官员的旧宅。那个院子如今已无人居住,却变成了一个深沉的诗社。二楼的房间被改造成了免费的图书室,柔软的淡绿色地毯,复古台灯下的灯光映照着窗外碧绿的枇杷叶,让我知道这世界上还有那么多人,安静得守候着一块文艺的精神角落。
而我回忆起那年四月春光最盛时的苏州城,只觉得自己辜负的不仅是自己,还有这个世界盛装以待的惊喜。
就这样,一步一步,我不仅走出了四年前的抑郁,还走出了一年前的焦虑。
苏州河畔那些曾经熄灭的光,我以为永远不会再亮起的光,一盏一盏地重新亮了起来。
谁能想到呢,我竟然在二十五岁这年,才迎来了最好的时光,并且相信——时光它会越来越好。
那天,朋友问我,你最近过得如何?我想了想,大概只有“完美”二字能够概括吧。话刚说出口,我在心底深处也有点惊讶。
要知道我仍然没有像年少时梦寐以求的那样——读名校,进名企,拿高薪,过着光芒万丈的人生。可是我竟然第一次觉得生活充满安宁和喜悦。
其实生活本身没有任何变化,变化的是生活中的“我”。我终于敞开了所有细胞,去看这个世界的温柔与博大。
如今我住在最喜欢的城市。这座城市有着漫长的春天,樱花如雪飘落,蔷薇铺满长街边的栅栏。初秋大团大团软绵绵的云挂在电线杆上,浮在海平面上,落在路的尽头,每一帧都像极了宫崎骏的动画。我每天站在窗边就能看见海,每至傍晚,海天相接处有我看过的最美的落日。
我做着最喜欢的事情。有大量的时间可以沉醉于阅读和写作,即使枯守书桌、放弃娱乐也不以为苦。
我不爱买包,对奢侈品全无兴趣。赚的钱足够日常花销,也够去遥远的地方旅行。更重要的是,我对世界有着庞大的好奇心,这种好奇甚至比年幼时更旺盛。
我由衷地理解了伍迪艾伦的话:“曾经我白发苍苍,如今我风华正茂。”
那个曾经日复一日活在别人的期待里、一秒都不敢成为自己的少女,终于钻出了她作茧自缚的壳,自由自在得飞了起来——尽管她早已不再是少女,可她却比任何少女时期都更张扬和自信了。
3
很多姑娘问我,你觉得如何才能变得有吸引力,如何才能变得有魅力,如何才能被更多的人喜欢?
我真想告诉她们,我也是用了好多好多年才学会一个看起来很简单做起来却很难的道理,那就是——永远不要试图取悦任何人,永远不要为了他人而改变自己。
前几天,我朋友圈里的一个女孩发了一段话:“我做所有的决定都是因为——我愿意,而不是七大姑八大姨说你该怎样怎样,朋友同学说你该怎样怎样。没有一件事比取悦自己更重要。”配图是她开怀大笑的样子。
我真喜欢这样的她。
如今想想,以前我有多少的不快乐源于“别人不喜欢”。
别人说我写的不好,我就不写了。别人说我的衣服不好看,我绝对不会再穿那一件。别人说我选的工作不对,我用了一番长篇大论来解释自己的选择,虽然最后他只是摊摊手耸耸肩表示并不care。
多少年前,我喜欢的男生说他爱长发的女孩,所以我苦熬短发变长的过程。可他后来只不过是爱上了另一个女生,唯一的借口还是“不爱”。
就在前两年,我信任的朋友说我写的东西并无价值,所以我藏着掖着,有好几个月不敢发布新文章,生怕被批评被轻视。可后来我才知道我写的东西她连看都没看过,曾经的批评竟然是出于她对我一贯的“印象”。
所以现在多好——我根本不想讨全世界喜欢,我只想讨自己欢喜。
看电影《阳光小美女》的时候,我爱死了那个胖嘟嘟的小女孩。
别人参加选美大赛都戴着皇冠,穿着公主裙。只有她,穿着T恤和短裤,戴一副圆眼镜,小肚子鼓鼓的,跳着根本不能算舞蹈的舞蹈。
可是她多开心啊。她笑的比谁都真挚,她就算长大了,便成了一个平凡的大人,也一定不会忘记曾经的自己。
现在我终于学会了像她一样——我快乐地照自己的意愿活着,谁喜欢还是不喜欢我都没有关系。
以前别人若说我:“你怎么写得那么烂?”我只会唯唯诺诺暗自伤怀,可如今,我终于敢理直气壮得回复一句:“你一定是看错了,我觉得我写得简直不要太棒。”
我也明白了那种“你永远打不垮我”的信念,它也许不是因为一颗强大的心,而是因为一颗柔软的心——我比任何时候都爱自己。我爱自己的勇敢,也爱自己的软弱;我爱自己大部分时候的慈悲,也爱自己偶尔的苛刻;我知道自己有多么不完美,但我全身心接纳了这种不完美。
所以现在的我仍然爱写鸡汤文,热情地喊口号,急切得呼吁着我认为正确的一切。我仍然留短发,踢足球,一个人旅行,做一切别人认为过于“女汉子”的事情。
我再也不想争取全世界的认同、认可甚至夸赞,我只想要做让自己开心、满足、无愧于自己的事情。
我觉得,这不是自私,不是自恋,而是真正的自爱。
走了那么远,我终于找到自己了。
如果你现在还没找到,没关系,我等你,我们一起慢慢来啊。